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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贵金属资源回收及危险废物减量化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020-0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贵金属资源回收及危险废物减量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贵金属资源回收以及危险废物减量化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项目投资:700万元

4、建设地点:浙江义乌工业园区苏福路233号现有厂区内

5、建设内容:企业投资7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减量化装置,项目投入运行后,将进一步规范华灿光电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实现危险废物厂内的减量化、无害化,降低危险废物的运输环境风险。项目为华灿光电公司厂区配套的危险废物减量化环保工程,主要处置位于义乌厂区产生的废金属、废显影液、含氟废液,处置对象不涉及华灿光电其他厂区的危险废物,不涉及华灿光电其他企业的危险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回收2t/a的贵金属(黄金)、废显影液从1700t/a的产生量减量到170t/a、含氟废液从700t/a的产生量减量到490t/a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张浒村、西山下村、畈田村、范家村、下陈村、塘头应、高岭、余家殿村、溪北村、花厅村、齐山楼村、后店、苏南村、翁界、上甘村、苏溪镇政府、义乌高新区管委会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现有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武德净水厂处理后,排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江东运营部处理,最终排入义乌江。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确保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的废水废液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工序废气经相应处理后达标排放,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仍可以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和相应的特征因子环境质量标准,能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预测结果可得: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其企业收集后统一外卖处理;危险固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有可行的处置出路,不会对环境中排放。只要企业做好固废的收集与管理,落实固废治理措施,能做到固废的零排放。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公司设置有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工厂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废显影液减量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含氟废液减量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纳入武德净水厂处理后,排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江东运营部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氨氮达到义乌环保局地方要求)排入义乌江。

2、地下水:①一般固废堆放区参照《一般工业固废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制定防渗设计方案。②本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需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通道。另外,应严格用水和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③同时本项目必须严格控制采水量,节约用水,保证不多开采地下水。④提高绿化率和优化绿地设计,实施加大降水入渗量、增加地下水涵养量的措施。

3、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性气体(氯化氢),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4、噪声::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②合理规划生产车间设备的布置,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侧。③振动设备加振垫,以减少、减低噪声源的强度。经采取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5、固废:危险固废委托相关单位处置;一般废弃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贵金属资源回收及危险废物减量化技改项目符合义乌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用地性质符合义乌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5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华灿光电内部网址。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5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魁                       联系方式:19817985713

联系地址:浙江义乌工业园区苏福路233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晓虹                        联系方式:0579-82050751

联系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4楼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联系电话: 0579-85570072

联系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

 

 

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